拍卖师也得承担经济和法律后果
今年3月我在巴黎时,采访了一个拍卖师,名字叫Damien Lalibert (拉里博尔)先生。这个一辈子都从事艺术的专家告诉我说,拍卖师的责任十分重大,不但对伪作负责,也要对估价负责。“我们是层层把关。拿到要拍卖的作品,首先看在Catalogue Raisonne上有否这件作品,然后与该艺术家的鉴定师联络,得到他的鉴定证书(但不是每次都需要),我们再做具体研究,确定一切属实,并进行价格评估。如果拍了伪作,价格确定误差太大而受到收藏家的起诉,我们都得承担经济和法律后果责任。我们的保证是30年。”
“什么样的后果呢?”我问道。
那就是:拍卖伪作会被行业清除,不得进入市场,其后是赔款。“原来在保险公司介入之前,行业里有共同基金来赔偿。80年代后,保险公司赔。”
我想这位先生是“奔7”的样子,就问道:“那如果一个鉴定的出错在10年后发生,而原来的执行者已经不在了呢?”他笑笑对我说,“你觉得我老了吧?不怕,我在不在都没关系,只要我的保险公司在就行了。这个保证就是从成交的第一天算起,30年有效。不管执行人是否在世,保的是作品的真实和作品价格的真实,而不是我本人。收藏家得到法院的判决,收藏家找的不是我,是我投保的保险公司。”
“喔!那您的保费得多贵呀?”
“行业自有自己的规则。保险公司当然要看投保人的情况决定。”
金鹏艺术保险公司吃掉了全球90%的艺术保险。最近的一次采访中我得知,他们早已看中中国市场。保险公司的媒体总监Amelie Comte告诉我,除了对艺术品担保以外,他们为美术馆、博物馆和这些鉴定大师、拍卖师都有行业担保。她说,这些担保是根据不同的投保人的“质量”来决定。“有些可以担保到上千万,有些只能担保上百万(欧元)。”
“怎么算保费呢?”
“那就是我们的秘密了。这是我们保险业的竞争点。”Amelie神秘地说。
来源 : 中国证券报